化妆品原料(英文名:Cosmetic Ingredients),是化妆品配方中使用的成分,包括基质原料、辅助原料和特殊原料。基质原料是化妆品中的主要原料,包括溶剂原料、油脂类、胶质类和粉质类,主要作用包括溶解物质、保湿、调节黏稠度等;辅助原料包括表面活性剂类、防腐剂类、抗氧化剂类、保湿剂类和其他原料,主要作用包括去污、乳化、湿润渗透等;特殊原料添加量较少,但一般具有特殊作用,如去除角质、漂白皮肤等,在商业宣传中经常出现,包括水杨酸、果酸、熊果苷等成分。
中国和欧盟、韩国、日本都有比较完善的禁限用化妆品原料清单。中国对化妆品原料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截至2026年4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管理,其中Ⅰ共收录8986个化妆品原料,Ⅱ共收录6个化妆品原料。2026年6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简化申报材料、采信国际通用安全数据。这是继2023年鼓励特色植物资源开发、2025年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之后,国家药监局在化妆品原料领域的重要制度更新。
化妆品原料决定了化妆品的特性及品质,原料筛选需兼顾七大维度,即广泛性、功效有效性、配方针对性、配伍相容性、使用安全性、特殊功效适配性、行业时效性。其中安全性要求原料无毒性、无皮肤刺激、不妨碍皮肤的正常生理作用,对皮肤不会产生异常的生理作用,以及稳定、不变色变味、不腐败霉变等质量标准。随着中国化妆品原料行业快速发展,消费者对天然和植物原料的需求不断增加,防晒、抗衰老等功能性原料需求都在增大。
基质原料
溶剂原料
溶剂原料是液状、浆状、膏霜状化妆品配方中不可缺少的一类主要组成成分,这类化妆品包括:香水、古龙水、花露水、护发素、洗发膏、睫毛膏、剃须膏、香波等。在这些化妆品中,溶剂起到溶解作用,并使得制品具有一定的性能和剂型。溶剂原料包括:水、醇类(乙醇、2-丙醇、正丁醇)、酮类(丙酮、丁酮)、醚类、酯类、芳香族溶剂(甲苯、二甲苯)。
在化妆品中,水是化妆品不可缺少的原料,通常使用的产品用水为经过处理的去离子水。几乎所有的化妆品中都有水,而且通常情况下水所占的比例最大,尤其是化妆水(爽肤水)中80%~90%都是水。其作用一是为皮肤(或毛发)补充水分、软化角质层;二是溶解、稀释其他原料,是化妆品的基质。乙醇是香水、古龙水、花露水的主要原料;异丙醇取代乙醇用于指甲油,正丁醇也是指甲油的原料;丙酮、丁酮、醚类、酯类、芳香族溶剂用于指甲油、油脂、蜡的溶解。
油脂类
油脂是油和脂的总称,包括植物性油脂和动物性油脂。油脂的主要成分为脂肪酸以及丙三醇组成的脂肪酸甘油酯。除水以外,各类化妆品中含量最高的就是油脂了,有时还会超过水的含量,如卸妆油其油脂含量在85%左右。其作用一是作为良好的保湿剂,使皮肤柔软、有弹性;二是作为溶剂溶解物质,同水一样为化妆品的基质。化妆品中常用的油脂类原料有植物性油脂和动物性油脂两类。
植物性油脂
植物性油脂分三类:干性油、半干性油和不干性油。干性油如胡麻仁油、葵花籽油;半干性油如棉籽油、有机大豆油、芝麻油;不干性油如橄榄油、椰子油、蓖麻油等。用于化妆品的油脂多为半干性油,干性油几乎不用于化妆品原料。常用于化妆品的植物性油脂有橄榄油、椰子油、蓖麻油、棉籽油、大豆油、芝麻油、杏仁油、花生油、玉米油、稻米油、茶油、沙棘油、鳄梨油、石栗油、欧洲坚果油、核桃油、可可脂等。
动物性油脂
动物性油脂用于化妆品的有水貂油、蛋黄油、羊毛脂油、卵磷脂等。动物性油脂一般包括高度不饱和脂肪酸和脂肪酸,它们和植物性油脂相比,其色泽、气味等较差,在具体使用时应注意防腐问题。
水貂油
水貂油具有较好的亲和性,易被皮肤吸收,用后滑爽而不腻,性能优异,故在化妆品中得到广泛应用,如营养霜、润肤霜、发油、洗发水、唇膏及防晒霜等。
蛋黄油
蛋黄油含油脂、磷脂、卵磷脂以及维生素a、D、E等,可作唇膏类化妆品的油脂原料。
羊毛脂油
羊毛脂油对皮肤的亲和性、渗透性、扩散性较好,润滑柔软性好,易被皮肤吸收,对皮肤安全无刺激,主要用于无水油膏、乳液、发油以及浴油等。
卵磷脂
卵磷脂是从蛋黄、大豆和谷物中提取的,具有乳化、抗氧化、滋润皮肤的功效,是一种良好的天然乳化剂,常用于润肤膏霜和油中。
蜡类
蜡类是高碳脂肪酸和高碳脂肪醇构成的酯。这种酯在化妆品中起到稳定性、调节黏稠度、减少油腻感等作用。主要应用于化妆品的蜡类有:巴西棕榈蜡、霍霍巴蜡、木蜡、羊毛脂、蜂蜡等。
棕榈蜡
棕榈蜡的主要成分为蜡酸三十烷醇酯和蜡酸蜡酯。在化妆品中主要提高蜡酯的熔点,增加硬度、韧性和光泽,也有降低黏性、塑性和结晶的倾向。主要用于唇膏、睫毛膏、脱毛蜡等制品。
霍霍巴蜡
霍霍巴蜡是一种透明、无臭的浅黄液体,主要为十二碳以上脂肪酸和脂肪醇构成的蜡酯。其特点是不易氧化和酸败,无毒、无刺激,易于被皮肤吸收以及具有良好的保湿等作用。因此,广泛应用于润肤膏、面霜、香波、头发调理剂、唇膏、指甲油、婴儿护肤用品以及清洁剂等用品。
木蜡
木蜡又叫日本蜡,为淡奶色蜡状物,具有酸涩气味,不硬,具有韧性、可延展和黏性。其主要成分为软脂酸的甘油三酯,为植物性脂肪或高溶性脂肪。易于与蜂蜡、可可脂和其他甘油三酯配伍,易被碱皂化形成乳液。用于乳液和膏霜类化妆品中。
蜂蜡
蜂蜡又叫蜜蜡,它具有熔点高的特点,因此自古为冷霜原料,还是制造发蜡、桃花粉、唇膏、眼影棒、睫毛膏等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的原料,它具有抗细菌、真菌、愈合创伤的功能。另外,蜂蜡还用在香波、洗发剂、高效去头屑洗发剂等的配制中。
羊毛脂是羊的皮质腺分泌物,该产品为黄色半透明油性的黏稠软膏状半固体。有水以及碘化钠之分。主要成分为各种脂肪酸与脂肪醇的酯,属于低熔点蜡。它具有较好的乳化、润湿和渗透作用。具有柔软皮肤、防止脱脂和防止皮肤皲裂的功能,可以和多种原料配伍,是一种良好的化妆品原料。广泛用于护肤膏霜、防晒制品以及护发油制造中,也用于香皂、唇膏等美容化妆品中。
烃类
烃是指由来源于天然的矿物经加工而得到的一类糖类。按照其性质和结构,可分为脂肪烃、脂环烃和芳香烃三大类。在化妆品中,主要利用其溶剂作用,用来防止皮肤表面水分的蒸发,提高化妆品的保湿效果。通常用于化妆品的烃类有液状石蜡、固体石蜡、细晶石蜡、微晶蜡、凡士林等。
液状石蜡
液状石蜡又叫矿物油或者蜡油,是一种无色透明、无味、无臭的黏稠液体。广泛用在发油、发蜡、发乳、雪花膏、冷霜、剃须膏等化妆品中。
凡士林
凡士林又称矿物脂,为白色和淡黄色均匀膏状物,主要为C16~C32高碳烷烃和高碳烯烃的混合物,具有无味、无臭、化学惰性好、黏附性好、价格低廉、亲油性和高密度等特点,用于护肤膏霜类、发用类、美容修饰类等化妆品,如清洁霜、美容霜、发蜡、唇膏、眼影膏、睫毛膏以及染发膏等。在医药行业还作为软膏基质或者含药物化妆品的重要成分。
固体石蜡
固体石蜡由于对皮肤无不良反应,主要作为发蜡、香脂、胭脂膏、唇膏等油脂原料。
地蜡在化妆品中分为两个等级,一级品熔点在74℃~78℃,主要作为乳液制品的原料;二级品熔点在66℃~68℃,主要作为发蜡等的重要原料。
合成油脂原料
合成油脂原料指由各种油脂或原料经过加工合成的改性油脂和蜡,组成和原料油脂相似,保持其优点,但在纯度、物理性状、化学稳定性、微生物稳定性以及对皮肤的刺激性和皮肤吸收性等方面都有明显的改善和提高,因此,已广泛用于各类化妆品中。常用的合成油脂原料有:角鲨烷、羊毛脂衍生物、聚硅氧烷、脂肪酸、脂肪醇、脂肪酸甲酯等。
角鲨烷
角鲨烷由深海鲨鱼鳕鱼肝油中取得的鲨烯加氢反应制得,为无色透明、无味、无臭、无毒的油状液体,主要成分为肉豆蔻酸、肉豆蔻脂、角鲨烯、角鲨烷等。角鲨烷具有良好的渗透性、润滑性和安全性,常常被用于各类膏霜类、乳液、化妆水、口红、护发素、眼线膏等高级化妆品中。
羊毛脂衍生物
羊毛脂衍生物包括:羊毛醇、羊毛脂酸、纯羊毛蜡、乙酰化羊毛蜡、乙酰化羊毛醇、聚氧乙烯氢化羊毛脂等。羊毛醇为淡黄色至浅棕色蜡状固体,略有气味,不溶于水,广泛用于各类化妆品中,如婴儿制品、干性皮肤护肤品、膏霜、乳液等。羊毛脂酸对皮肤具有良好的滋润作用,常用于剃须膏。纯羊毛蜡有较好的稳定性,易于吸收,润肤较好,故主要用于乳化制品如膏霜和油膏中。乙酰化羊毛蜡性能温和,安全可靠,在乳液、膏霜类护肤产品和防晒化妆品中常常使用,与矿物油混合,用于婴儿油、浴液、唇膏、发油和发胶等化妆品中。聚氧乙烯氢化羊毛脂是氢化羊毛脂与环氧乙烷加成反应制得的乳白色略带气味的蜡状固体,稳定性高,吸水性好,适用于烫发剂、过氧化氢油膏等中,还用于唇膏、护发素和各种膏霜及其乳液制品中。
聚硅氧烷
聚硅氧烷又称硅油或硅酮。它与其衍生物是化妆品的优质的原料,具有生理惰性和良好的化学稳定性,无臭、无毒,对皮肤无刺激性,有良好的护肤功能;具有润滑性能、抗紫外线辐射作用,透气性好,对香精、香料有缓释作用,抗静电性好,具有明显的防尘功能;稳定性高,不影响与其他成分配配。常用的有聚二甲基硅氧烷、聚甲基苯基硅氧烷、环状聚硅氧烷等。聚二甲基硅氧烷由于具有较好的柔软性,在化妆品中常取代传统的油性原料,如石蜡、凡士林等来制造化妆品,如膏霜类、乳液、唇膏、眼影膏、睫毛膏、香波等。聚甲基苯基硅氧烷为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对皮肤渗透性好,用后肤感良好,可增加皮肤的柔软性,加深头发的颜色,使其保持自然光泽,常用在高级护肤制品以及美容化妆品中。环状聚硅氧烷黏稠度低,抗挥发性好,主要用于化妆品中,如膏霜类、乳液、浴油、香波、古龙水、棒状化妆品等。
作为化妆品原料的脂肪酸有多种,如月桂酸、肉豆蔻酸、软脂酸、硬脂酸、异硬脂酸、油脂等。脂肪酸为化妆品的原料,主要和氢氧化钾或三乙醇胺等合并作用生成液体肥皂作为乳化剂。月桂酸又叫十二烷酸,为白色结晶蜡状固体,在化妆品中,一般将月桂酸和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或三乙醇胺中和生成肥皂,作为制造化妆品的乳化剂和分散剂,它起泡性好,泡沫稳定,主要用于香波、洗面奶及剃须膏等制品中。肉豆蔻酸和月桂酸的应用范围一样,主要用在洗面奶及剃须膏的原料中。棕榈酸为膏霜类、乳液、表面活性剂、油脂的原料。硬脂酸、油脂是膏霜类、发乳、化妆水和唇膏以及表面活性剂的原料。
脂肪醇作为油脂原料,主要为C12~C18的高级脂肪醇。例如,月桂醇、鲸醇、1-十八烷醇等可作为保湿剂,丙二醇、丙三醇、山梨醇等可以作为黏度降低剂、定性剂和香料的溶剂在化妆品中使用。月桂醇很少直接用在化妆品中,多用作表面活性剂;鲸醇作为膏霜、乳液的基本油脂原料,广泛应用于化妆品中。硬脂醇是制备膏霜、乳液的基本原料,与十六醇匹配使用于唇膏产品的生产中。
脂肪酸酯多为高级脂肪酸与低分子量的一元醇酯化生成。其特点为与油脂有互溶性,且黏度低,展开性好,对皮肤渗透性好,在化妆品中应用较广。硬脂酸丁酯是指甲油、唇膏的原料;肉豆蔻酸异丙酯、棕榈酸异丙酯可用在护发、护肤以及美容化妆品中;硬脂酸异辛酯主要用在膏霜制品中。
胶质类
胶质类本质为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它在水中能膨胀成胶体,应用于化妆品中会产生多种功能,如可使固体粉质原料黏合成型,作为胶合剂;对乳状液或悬状剂起到乳化作用,作为乳化剂。此外,还具有增稠或凝胶化作用。常见胶质有黄原(汉生)胶、阿拉伯胶、卡拉胶、琼脂、明胶、硅酸镁铝等。化妆品中所用的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主要分为天然的和合成的两大类。
天然的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
天然的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有淀粉、植物树胶、动物明胶等,但质量不稳定,易受气候、地理环境的影响,产量有限,且易受细菌、霉菌的作用而变质。
合成的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
合成的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有聚乙烯醇、聚乙烯吡咯烷酮等,性质稳定,对皮肤的刺激性低,价格低廉,所以取代了天然的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成为胶体原料的主要来源。它又分为半合成的与全合成的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半合成的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常常使用甲基纤维素、ec、羧甲基纤维素钠、羟乙基纤维素以及瓜耳胶及其衍生物。全合成水溶性的高分子化合物常用聚乙烯醇、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丙烯酸等。这些作为黏胶剂、增稠剂、成膜剂、乳化稳定剂在化妆品中使用,常用于各种凝露、啫喱质和果冻质化妆品中。
粉质类
粉质原料主要用作粉末状化妆品,如爽身粉、香粉、粉饼、唇膏、桃花粉以及眼影等的原料。其在化妆品中主要起到遮盖、滑爽、附着、吸收、延展作用;常用在化妆品中的原料有无机化合物粉质原料、有机粉质原料以及其他粉质原料。这些原料一般均含有对皮肤有毒性作用的重金属,应用时,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国家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含量。
无机粉质原料
化妆品中使用的无机粉质原料有:Talcum powder、高岭土、膨润土、碳酸钙、碳酸镁、二氧化钛、锌白粉、硅藻土等。
滑石粉
滑石粉为天然硅酸盐,主要成分为含水硅酸镁,特性为色白、滑爽、柔软,对皮肤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主要用作爽身粉、香粉、粉饼、桃花粉等各种粉类的化妆品的重要原料。
高岭土
高岭土又叫白陶土,主要成分为含水硅酸铝,为白色或淡黄色细粉,对皮肤的黏附性能好,有抑制皮脂分泌及吸汗的性能,在化妆品中与滑石粉配合使用,有缓解、消除滑石粉光泽的作用。主要用作粉条、眼影、爽身粉、香粉、粉饼、胭脂等各种粉类的化妆品的重要原料。
膨润土在化妆品中主要用作乳液制品的悬浮剂和粉饼等。
钛白粉为无臭、无味、白色、无定形微粒细粉末,具有较强的遮盖力,对紫外线透过率较低,因此,应用于防晒化妆品中,也用作粉条、眼影、爽身粉、香粉、粉饼、桃花粉等各种粉类的化妆品的重要遮盖剂。
有机粉质原料
有机粉质原料有硬脂酸锌、硬脂酸镁、聚乙烯粉、纤维素微珠、聚苯乙烯粉等,主要用于爽身粉、香粉、粉饼、胭脂等各种粉类的化妆品中作吸附剂。其他粉质原料主要有:尿素甲醛泡沫、微结晶纤维素、混合细粉、丝粉以及表面处理细粉。
辅助原料
表面活性剂是化妆品中普遍使用的原料,有三种特性:去污作用,清洁类化妆品利用了该特性;乳化作用,膏霜类以及香波类化妆品中作为乳化剂;湿润渗透作用,如使染发剂、烫发剂均匀接触头发,面霜、唇膏易于涂展。
在化妆品中表面活性剂品种主要可分为两大类:聚氧乙烯型和多元醇型。聚氧乙烯型有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聚氧乙烯烷基酚醚、聚氧乙烯脂肪酸酯、聚氧乙烯脂肪酰胺等;多元醇型有烷基醇酰胺、失水山梨醇单硬脂酸酯等。在化妆品中,使用的乳化剂、泡沫剂、增稠剂、分散剂多使用非离子性表面活性剂。
防腐剂类
在化妆品中有大量微生物生长和繁殖所需的物质,如丙三醇、秋子梨糖醇、氨基衍生物、蛋白质、水等,被微生物污染后易发霉变质,使产品质量下降且易造成皮肤过敏,故在化妆品中必须加入防腐剂。但其应具有对多种微生物有效,能溶于化妆品中,没有毒性和对皮肤的刺激性,不与配方中的有机化合物反应等特点。常见防腐剂有山梨酸、山梨酸钾、苯甲酸等。
抗氧化剂类
油脂中的不饱和键在光照下、温度过高和有微生物存在下很容易被氧化引起变质,若其产物对皮肤有刺激性,则会引起皮肤炎症,因此化妆品中需要加入抗氧化剂。常见抗氧化剂有叔丁基苯酚及其衍生物、维生素c(抗坏血酸)、生育酚(维生素e)等。
保湿剂类
角质层位于皮肤表皮的最外层,当角质层的含水量充足时,皮肤柔软、光滑、细嫩、富有弹性。所以需要通过化妆品为皮肤补水。保湿剂则是通过防止皮肤内水分丢失和吸收外界环境的水分来达到皮肤内含有一定水分的目的。
保湿剂是可以使水分传递到表皮角质层的物质,主要包括:以油脂及多元醇为主要成分的封闭剂(如石蜡、丙二醇等);吸湿剂(如丙三醇、蜂蜜等),其中能与水结合的大分子,有维持水分及封闭作用的称为亲水基质(如透明质酸、弹力蛋白等);以脂肪酸和维生素为主的深层保湿剂(如亚油酸、维生素a、维生素e等)。
其他原料
在化妆品中,除使用上述原料外还有香精、香料、染料、颜料等。
特殊原料
此类原料添加量较少,但一般具有特殊作用,且在商业宣传中经常出现。
系统命名法为邻羟基苯甲酸。水杨酸不仅是用途极广的消毒防腐剂,还可以去除角质,促进皮肤代谢,收缩毛孔,清除痤疮,有效淡化细纹及皱纹。水杨酸也被证明是很安全也很有效的祛痘类(祛粉刺类)产品。其作用较果酸来说更为温和,但在水中溶解度较小,在化妆水中需借助较高浓度乙醇来助溶,反而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
果酸
指一组天然有机酸,包括DL-乳酸(乙醇酸)、DL-苹果酸、水杨酸及其衍生物。它可以深入皮肤,软化角质层,使角质层细胞分裂加快,从而使老化、堆积的角质层脱落。但其酸性对皮肤有一定副作用,表现为皮肤发红,有刺痛感、灼烧感。
化学名称为对羟基苯-α-D-吡喃烷基糖苷。熊果苷为国际公认的一种安全、高效祛斑美白剂。它能有效抑制酪氨酸酶活性,对皮肤有漂白作用,抑制黑色素形成。熊果苷经多种动物实验证明毒性很低。
胶原蛋白蛋白
是一种有机高分子化合物蛋白质,主要功能是作为结缔组织的黏合物,使皮肤保持结实和弹性。在皮肤内,它与弹力纤维合力构成网状支撑体,给真皮层提供支撑,能促进表皮活力,增加营养,有效消除皮肤细小皱纹。
辅酶Q10
也称泛醌Q10,是组成细胞线粒体呼吸链的成分之一,能氧化还原辅酶,激活细胞呼吸,加速产生ATP(三磷酸腺苷)。它同时又是细胞自身产生的抗氧化剂,抑制线粒体的过氧化。其主要作用是调理细胞,抑制皮肤老化,还可增强基底层细胞的功能,激发细胞能量,使皮肤平滑,恢复表皮青春。
原花青素
化学名称为黄烷-3-醇或黄烷-3,4-二醇,为一种具有复合功能的天然活性原料。其具有以下几个功效:
抗皱作用:它能维护胶原的合成,抑制弹性Caspase-3,改善皮肤健康循环,使皮肤健康、有活力。
防晒美白作用:它有较强的紫外吸收性,同时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使色素褪色。
收敛和保湿作用:它可使粗大的毛孔收缩,同时在空气中易吸水,可与透明质酸、蛋白质复合。
透明质酸
透明质酸(HA,又叫玻尿酸)为直链式有机高分子化合物酸性黏多糖化合物,广泛存在于动物组织细胞间质和眼玻璃体中,主要的生理功能是保水和润滑,是国际公认的最好的保湿剂。其保湿效果不受环境影响,与其他保湿剂如丙三醇、丙二醇、山梨醇等相比,在低相对湿度下吸水量最高,在高相对湿度下吸水量最低,正适合化妆品在不同季节、不同湿度下对保湿作用的要求。透明质酸具有高分子量和大体积的特点,可形成一连续的网状结构,如同海绵一样,可吸收大量水分,形成一层透气、非封闭的水膜。这都是其他保湿剂所不具有的特点。HA水溶液具有较强的黏弹性和润滑性,涂于皮肤表面,可形成一层保湿透气膜,保持皮肤滋润亮泽。小分子HA能渗透到真皮层,促进血液微循环,有利于皮肤对营养物质的吸收,起到美容抗皱的保健作用。HA还可消除紫外线照射所产生的活性氧自由基,保护皮肤免受其害。HA通过促进表皮细胞的增殖和分化,促进受伤部位皮肤的再生。
天然成分
原料的选择
化妆品的特性及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料,选用原料要注意以下几点:
原料的广泛性
凡是对人体皮肤、毛发、指甲等外部器官有清洁、保护、滋养、治疗和美化作用的物质都可以被选用。
原料的有效性
有效性是指所选用的原料应该在化妆品中发挥确实有效的作用。
原料的针对性
化妆品的品种很多很多,它可以用于不同的皮肤、不同的部位,也可以发挥清洁或滋润等不同的作用,应根据化妆品最终体现的效果有针对性地选择原料。
原料的配伍性
化妆品本身是一个复杂的多元体系,它要求各种被选用的原料在复配体系中都必须有良好的配伍性质,从而确保体系物理化学性质稳定。
原料的安全性
化妆品因直接作用于人体,世界各国都对其安全性做了规定,对化妆品用原料同样要求要具备无刺激、无毒性、不妨碍皮肤的正常生理作用,对皮肤不会产生异常的生理作用,以及稳定、不变色变味、不腐败霉变等质量标准。
原料的特殊性
有部分化妆品具有特殊的功能和疗效,它们是通过加入有特殊功效的原料而实现的,这些原料的选择要根据特殊的作用而确定。
原料的时效性
化妆品的内在外在形式不断地更新换代,要求化妆品原料也要不断地推陈出新。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各种新型的、高效的、功能的、生物的、天然的、温和的原料层出不穷,原料的选择要有时代的特征、潮流的特征和高科技的含量。
管理规定
各国(地区)的化妆品原料管理基于其对化妆品安全风险认识和化妆品管理体制等情况各有侧重,但是普遍来看,均有化妆品原料禁限用清单管理。各国(地区)的禁限用原料清单虽有差别,但对于涉及产品安全的高风险原料,如防晒剂、防腐剂、染发剂、着色剂等,普遍管理严格。
欧盟
欧盟的禁限用原料清单因其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和及时性的特点,被世界上很多国家(地区)借鉴或直接引用,作为本国(地区)化妆品原料管理的禁限用原料清单或重要参考数据。欧盟自1976年颁布化妆品指令76/768/EEC起,开始实施化妆品原料管理,对禁限用化妆品原料实施清单化管理。清单中原料的增加、删除或修正由欧盟委员会(EC)的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负责。SCCS的专家对化妆品原料的安全性进行审议,其结论以意见的形式公布,并收载于原料清单中。
2009年,欧盟颁布了《化妆品法规1223/2009》(2013年7月11日正式实施),该规则增加了对致癌、诱导有机体突变、对生殖有害类物质和纳米原料的要求。2015年,欧盟委员会发布《条例(EU)2015/1190》,对部分发用产品(烫发剂、脱毛剂、染发剂)中巯基乙酸及其盐类等化妆品原料的最大允许量、使用条件及化妆品标签上必须标印的注意事项进行修订。同年,欧盟委员会发布《条例(EU)2015/1298》,将3-亚苄基樟脑从紫外线过滤剂名单中删除,并添加至禁用物质名单。
2017年,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EU)2017/237》,对《化妆品法规1223/2009》限用物质清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共涉及16个化学物质,其中新增8个限用物质。同时,欧盟委员会还发布《公告(EU)2017/238》,将二苯酮-3在UV防晒剂中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由10%降至6%,为保护产品而加入的二苯酮-3含量不得超过0.5%。2018年,欧盟发布法规修订案,修改《化妆品法规1223/2009》禁用组分列表及限用组分列表,其中收录万寿菊提取物、万寿菊花油、小种万寿菊花提取物、小万寿菊花油和法国万寿菊花提取物、法国万寿菊花油为禁用组分。上述物质曾作为芳香原料广泛用于香水等化妆品中。
美国
美国的化妆品原料管理体系与欧盟大相径庭,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并没有制定详细的原料管理法规,没有类似于欧盟的庞大的禁限用原料清单。截至2020年年底,FDA规定禁止/使用有限制的成分共计14种,美国化妆品成分审核委员会(CIR)认为无法安全使用的成分共计11种。
美国原料管理体系中对于防腐剂、防晒剂等高风险原料没有设置限用原料清单。2014年11月,FDA新的防晒创新法案(S.2141)经总统签署后成为法律。该法案修改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更加迅速、透明的新非处方药用防晒成分的审批程序。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色素的管控独具特点,在《美国联邦法规》的第21篇“食品和药品”中,FDA分别规定了豁免认证的色素添加剂清单和需要认证的色素添加剂清单。美国个人护理产品协会(PCPC)的《消费者承诺规范》明确地鼓励化妆品企业优先使用经过CIR评估为安全的原料,对于CIR未评估过的原料,或者超过CIR评估的安全限量的原料,企业应当在确保该原料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并保留相关原料的安全性资料,在必要时提交给美国的监管部门。虽然该守则是自愿性的,不应被解释为法律标准,但所有公司都有义务确保其化妆品产品符合所有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
日本
日本的化妆品原料管理按照化妆品原料和医药部外品原料区分管理。2001年,日本厚生劳动省制定了《化妆品基准》。根据要求,企业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原料不能违反以下《化妆品基准》的规定。(1)化妆品成分及其中所含的杂质,不应含有可能引起感染等的物质,不得含有因其使用而可能产生健康危害的物质。(2)禁止使用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及焦油色素以外的其他成分。化妆品不应含有任何药物成分,或者不符合《生物材料标准》要求的任何成分,也不应含有关于化学物质评估法律和生产规范中的第Ⅰ类化学物质,或者该法律第Ⅱ类规定物质,或者厚生劳动省确定的原料以及与上述物质特性相同的原料。(3)限用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及焦油色素以外的其他成分(不得超过最高成分含量)。
在以上前提下,对于其他化妆品原料,企业在确保原料安全性的前提下,可以在产品中配合使用。企业如果要使用清单外的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及焦油色素,或者虽然使用名单内的原料,但使用浓度或规格超出名单规定的,则需要按照新原料来申请,完成新原料审批后方可使用。厚生劳动省对新原料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企业可以参考厚生劳动省公布的2021年版医药部外品添加物清单来确定可以在医药部外品中使用的原料;医药部外品中的有效成分清单可参考药用化妆品有效成分清单;准用的染发剂清单可参考染发剂制造贩卖承认基准;烫发剂的标准参考烫发剂制造贩卖基准。企业申报新原料时要提供使用背景、物理化学性质、安全性和稳定性方面的资料。需要指出的是,被批准的不仅只是原料物质本身,还包括它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规格等,其在被用于生产化妆品或医药部外品时必须符合这些内容,如有不同必须重新申报。
韩国
韩国化妆品原料的管理部门为MFDS。韩国的化妆品原料管理制度和内容虽然吸收了很多欧盟、日本的管理方法和内容,但在此基础上也做出了一些创新。韩国化妆品原料管理的主要法规依据是《化妆品安全标准等相关规定》,该法规不仅规定了化妆品中不得使用的原料(禁用原料清单)及使用上有限制的原料使用标准《限用原料清单》《准用防腐剂清单》《准用防晒剂清单》《染发剂清单》,还规定了化妆品中不可配合的原料的规则。对于着色剂的规范,主要依据《化妆品着色剂种类、标准和试验方法》的准用着色剂列表进行管理。
在韩国,根据《关于化妆品指定原料的规定》第二条“化妆品原料指定”,以下范围内的原料都可作为化妆品的原料:(1)化妆品原料基准上所记载的原料;(2)韩国化妆品原料集(KCID)、国际化妆品原料集(ICID)和欧盟化妆品原料集列出的原料;(3)食品法典和食品添加剂法典(限于天然添加剂)列出的原料;(4)食品医药品安全部认可的工艺书列出的原料;(5)关于化妆品成分法规规定的化妆品制造(进口)可用原料;(6)按照《化妆品法》第4条第3项的规定,通过标准和安全性审查的原料(新原料审查)、限用原料(如防晒剂、防腐剂等)。
含有MFDS告示中列出原料的功能性化妆品,《功能性化妆品审查相关规定》中规定的化妆品,以及韩国功能性化妆品法典中的化妆品,都可以免除提交安全数据。对于功能性化妆品(类似中国的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制管理,对于功能性化妆品中的功效原料实施清单制管理。《功能性化妆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收录了各种功能性化妆品的功效原料的标准及检测方法,包括美白功能性化妆品、防皱抗皱功能性化妆品、防晒功能性化妆品、皮肤美白剂防皱抗皱功能性化妆品等。《功能性化妆品审查相关规定》要求对于首次引进韩国的化妆品原料中的新原料实施安全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新原料审查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规格资料和安全性数据。
2019年3月,MFDS发布公告将原有《有机化合物标准规定》修订为《天然化妆品和有机化妆品标准规定》,并新增天然原料和天然原料定义;新增可用于天然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生产工艺、工作区设置、生产设备、包装材料,以及天然化妆品中天然、有机原料含量要求等相关标准;规定天然化妆品中天然成分含量计算方法、有机化妆品中有机原料含量计算方法;规定宣称为天然化妆品的,必须保存和提供证明其符合标准的相应材料;增加有机化妆品制造过程中可以使用的工艺和清洁剂等。
中国
中国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99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同时废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中国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在中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
中国对化妆品原料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管理。其中,《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Ⅰ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中已使用原料的客观收录。《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Ⅱ是对在中国境内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安全监测期满且符合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条件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收录。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选用本目录所列原料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并承担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截至2026年4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Ⅰ共收录8986个化妆品原料。《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Ⅱ共收录6个化妆品原料。
2026年6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59号公告,正式公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原2021年第31号公告同时废止。这是继2023年鼓励特色植物资源开发、2025年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之后,国家药监局在化妆品原料领域的又一重大制度性突破。本次调整优化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一是理顺监管与技术体系边界,拆分新原料管理、技术两类要求,分别纳入《新原料规定》与《技术通则》,兼顾监管灵活性与产业适配性;二是精简新原料分类及申报材料,仅保留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5类高风险功效原料实施注册管理,其余功效原料申报资料大幅简化,多项试验、功效佐证材料改为企业自行留存备查;三是盘活现有安全数据减少重复检测,允许采信原料安全使用、食用历史及符合国内外标准的既有毒理试验数据,同步优化试验机构资质相关要求,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四是拓宽安全评估技术路径,全面认可国际通用动物替代试验方法以破除贸易壁垒,同时支持企业凭充分科学依据就新型评估策略、方法与审评机构提前沟通。
中国和欧盟、韩国、日本都有比较完善的禁限用原料清单(包括禁用原料清单、限用原料清单、准用防腐剂清单、准用防晒剂清单、准用着色剂清单等);在对新原料的管理上,中国的管理更为严格。中国公布了已使用原料目录,并要求企业在使用目录外新原料时,必须首先进行新原料的注册或备案;对于祛斑美白类原料的管理,日本和韩国都有相应的清单管理,并对原料种类、配合量以及剂型等做出了明确的要求。截至2023年,中国还没有对祛斑美白原料实施正面清单管理。
发展趋势
以中国为例,随着化妆品原料行业快速发展,出现了一些新趋势和新需求。
天然和植物原料的需求不断增加
随着“纯净美容”概念兴起,市场上对天然和植物原料的需求不断增加。在相对饱和的化妆品“天然”宣称市场中,做到差异化是生产商和品牌商的努力方向。除了使用天然环保的包装和碘化钠配方外,天然成分也是化妆品原料行业关注的重点。伴随“纯净美容”“天然”概念热度的逐渐升高,“可食用”原料在化妆品行业的应用和发展前景也较好。例如,维生素除了是人体的必需物质外,很多维生素对皮肤有很好的保护作用,是化妆品中的重要添加剂。其中,维生素a可以保持皮肤柔滑,使皮肤免受外界侵害,对缓解痤疮、头屑和皮肤干燥有辅助功效;组织内部新陈代谢和外部环境刺激会产生自由基,维生素e作为抗氧化剂,可以保护皮肤免受自由基的侵害。但是,由于维生素本身的稳定性问题,在配方中长期放置容易失效,所以维生素衍生物包裹技术创新是化妆品原料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功能性原料需求增大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化妆品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功能性化妆品开始走进人们的视野。在众多功能性原料中,需求量最大的是防晒剂。防晒观念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可,70%以上的女性在夏季使用防晒类化妆品,平均每周使用6次左右。截至2020年,抗衰老宣称护肤品约占中国化妆品市场份额的25%。在中国抗衰老宣称护肤品市场中,大众品牌约占51%,高端品牌约占49%。医疗美容行业原料开始“跨界”应用于化妆品,“轻医美”日渐兴起。在这一需求下,烟酰胺、视黄醇、阿魏酸、肽类、神经酰胺类等都是热门的原料成分。
参考资料 >
Cosmetic Ingredients.FDA.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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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I.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6-07-01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II.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6-07-01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调整说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6-07-03
化妆品新原料新规落地,行业创新迎来系统性松绑.腾讯网.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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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国政府网.2026-07-01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健委网站.2026-07-01
化妆品原料新规发布 推动国货美妆出海.腾讯网.2026-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