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10月,由云南省辖区内多家金融机构自愿组成,包括国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城市信用社以及邮政储汇局。
组织性质
云南省银行业协会作为全省银行业的自律组织,旨在实现会员共同意愿并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该协会经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在民政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属于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主要职责
云南省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制定行业规范,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云南省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协会还负责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推动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组织架构
云南省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长由国有商业银行云南省分行、政策性银行云南省分行等行长轮流担任。协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由13名理事组成。监事会是协会监督机构,由7名监事组成。理事会、监事会均每届任期三年。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自律工作委员会、维权工作委员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文明服务和争先创优工作委员会、村镇银行工作委员会等若干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