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大会(sess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mmittee)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该会议主要负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实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属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例会,每年召开一次。首次召开时间为1977年6月27日至7月1日。会议的主要议题一般是审批哪些遗产可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并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截至2023年在全球范围内,共有187个国家或地区加入《世界遗产公约》,是加入缔约国最多的公约之一。
世界遗产大会的意义在于推动全球范围内对世界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具有提高公众对世界遗产价值的认识、促进遗产保护国际合作等作用。可以相互交流和分享经验,促进全球范围内的文化交流和知识传播。
2025年7月,第47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世界遗产大会)在法国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中国申报的“西夏陵”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60项。
会议背景
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举办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上,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根据该公约,设立了世界遗产委员会 (World Heritage Committee) 和世界遗产基金 (World Heritage Fund) 。公约主要规定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定义,以及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和国际保护的措施等。公约规定了各缔约国可自行确定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向世界遗产委员会递交其遗产清单,由世界遗产大会审批。凡是被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地点,都由其所在国家依法严加保护。截至2023年在全球范围内,共有187个国家或地区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是加入缔约国最多的《公约》之一。
会议委员会
世界遗产委员会由187个《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公约》缔约成员中的21个成员组成,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为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委员会内由7名成员构成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筹备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每年在不同的国家举行一次世界遗产大会,主要决定哪些遗产可以录入《世界遗产名录》,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主要任务
世界遗产委员会承担四项主要任务:
1、在挑选录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时,负责对世界遗产的定义进行解释。在完成这项任务时,该委员会得到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国际自然资源保护联盟的帮助;这两个组织仔细审查各缔约国对世界遗产的提名,并针对每一项提名写出评估报告。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也对该委员会提出建议(例如文化遗产方面的培训和文物保护技术的建议)。
2、审查世界遗产保护状况报告。当遗产得不到恰当的处理和保护时,该委员会让缔约国采取特别性保护措施。
3、经过与有关缔约国协商,该委员会作出决定把濒危遗产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
4、管理世界遗产基金。对为保护遗产而申请援助的国家给予技术和财力援助。
会议议题
会议的主要议题一般是审批哪些遗产可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并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历届会议
会议影响
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核、批准新申报项目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并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来看,推进世界遗产教育的动因在于提高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与能力,告知人们关于人类既往生活永恒的价值理念值得世代相传,应将其汇聚成人类社会砥砺前行的力量,使之成为全球文化与文明交流的基础。
组织结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全称为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1945 年11月联合国在英国伦会议上通过了教科文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4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同年12月教科文组织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总部设在法国巴黎。截止2002年,成员有188个国家和地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是政府间组织。为保证《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有效实施,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负责公约的实施,并建了《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决定哪些遗产可以录入《世界遗产名录》,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委员会由21名成员组成,每届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成员的三分之一。另外,由7名成员组成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筹备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