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体育总局联合设立的表彰奖项,目的是表彰全国体育系统内在职干部职工中的优秀代表。该奖项评选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经初审、复审及本单位、省级和全国范围公示后,最终授予获评者被授予“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全国体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且享受省部级表彰获得者的相应待遇。
2025年10月27日,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拟表彰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162名。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各省市推荐名单涵盖多位优秀运动员,其中云南省刘浩是奥运冠军,杨凡予微为高低杠体操世界杯冠军;福建省李发彬、李雯雯均为举重奥运冠军;重庆市丁欣怡获艺术体操奥运冠军,王强是越野滑雪亚洲冬季运动会冠军;上海市樊振东、北京市马龙与王楚钦等奥运冠军也在推荐名单中。
奖项历程
2025年10月27日,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根据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经逐级推荐和评选,拟表彰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162名。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
评选范围
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范围为全国体育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已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个人,如在4年内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可继续参加评选。
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业绩突出,坚持原则,作风优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和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热心全民健身公益事业,支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为促进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在竞技体育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为竞技体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在体育产业规划落实、经营发展、创新实践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在体育科研、体育文化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参考资料
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要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公示、省级范围公示和全国范围公示。具体程序要求如下:
(一)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拟推荐对象推荐材料应经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体育管理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体育管理部门应成立评选机构,对本地区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后,将初审推荐材料报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三)各省级评选机构在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拟推荐对象初审结果后,应在本地区范围内对反馈的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各省级评选机构在省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材料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在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推荐地区和有关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未及时反馈意见的,将取消拟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五)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和考察后,对拟表彰对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参考资料
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授予“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全国体育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