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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编辑:浩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英文名:All-China Federation of Taiwan Compatriots,简称全国台联)是台湾同胞在中国的同乡会组织。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台湾各族同胞的爱国民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台湾同胞的桥梁和纽带。其宗旨是继承和发扬台湾同胞光荣的爱国爱乡传统,高举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旗帜,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紧密团结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在爱国统一的旗帜下,秉持 “两岸一家亲”理念,广泛团结联络台湾岛内、港澳和海外的台湾同胞,推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同心同德,为增进乡亲情谊和台湾人民福祉,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为坚决反对“台独”,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为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力量。会长为郑建闽,总部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甲188号。

1981年12月22日,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在北京成立。1988年2月27日至3月4日,第三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2002年10月20日,第七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开幕。2012年12月17日,第九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开幕。2016年2月24日,全国台联召开在京台生座谈会。2017年12月22日,第十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开幕。2021年12月22日,由全国台联主办的“融情润心40年——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成立四十周年主题展”开幕式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行。2022年12月14日,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闭幕。审议通过了全国台联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由113人组成的全国台联第十一届理事会。2025年10月26日,由全国台联主办的“铭记历史 捍卫成果 守护家园 共创未来”——各界台胞庆祝设立台湾光复纪念日系列活动在北京举行。

全国台联围绕对台工作大局,广泛联谊台胞,热情服务台胞,紧密团结台胞,持续打造充满亲和力、凝聚力、感召力的“台胞之家”。

历史沿革

197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时任国防部长徐向前在报告发布的同时宣布,停止从1958年开始的对大小金门、大担、二担等岛屿的炮击。1981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中国第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一百多名台湾同胞代表出席了会议。这次代表会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章程》,正式成立了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选举产生了全国台联第一届理事会。在第一次理事会议上,推选林丽韫为会长,董克、李辰、林朝权、朱天顺、甘莹、彭腾云、郑坚为副会长,郑坚为秘书长(兼),马青山等五十五人为理事。

1988年2月27日至3月4日,第三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章程》和《第三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关于全国台联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林丽韫当选为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1991年5月11日,第四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开幕。2002年10月20日,第七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开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西藏)以及中央有关部门共35个选举单位的241名代表出席大会。2012年12月17日,第九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开幕。2014年6月17日,重庆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在重庆市举行。2016年2月24日,全国台联召开在京台生座谈会,在两会前期听取台生意见建议,为参政议政提供参考。2017年12月22日,第十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开幕。2021年12月22日,由全国台联主办的“融情润心40年——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成立四十周年主题展”开幕式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行。2022年12月14日,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全国台联第十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全国台联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由113人组成的全国台联第十一届理事会。

截至2023年2月,中国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胞比较集中的市、县两级行政区,都建立了地方台联组织。2024年6月11日至15日,全国台联第二届常住大陆台胞代表人士交流年会暨考察活动在甘肃举行。2025年1月14日,由全国台联主办,北京市台联、北京电影学院承办的全国台联第三十一届台胞青年冬令营开营式暨两岸青年联欢晚会在北京电影学院举办。10月26日,由全国台联主办的“铭记历史 捍卫成果 守护家园 共创未来”——各界台胞庆祝设立台湾光复纪念日系列活动在北京举行。150余位各界台胞齐聚一堂。全国台联党组书记纪斌,副会长杨毅周、郑平、蔡睿及有关民主党派、中央部委领导出席活动。

机构治理

机构架构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全国台联历任会长为林丽韫、张克辉、杨国庆、梁国扬、汪毅夫、黄志贤。

组织宗旨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宗旨是:继承和发扬台湾同胞光荣的爱国爱乡传统,高举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旗帜,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紧密团结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在爱国统一的旗帜下,秉持 “两岸一家亲”理念,广泛团结联络台湾岛内、港澳和海外的台湾同胞,推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同心同德,为增进乡亲情谊和台湾人民福祉,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为坚决反对“台独”,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为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力量。

主要职能

全国台联团结依靠定居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协助他们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台湾局势;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参政议政,为祖国统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多做贡献;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法律和政策妥善处理;支持他们与岛内乡亲加强联系、密切往来、增进情谊。

全国台联团结凝聚常住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帮助他们了解和理解祖国大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协助他们在祖国大陆投资、求学、就业、兴办公益慈善事业,认真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推动逐步实现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团结和动员他们与祖国大陆同胞和衷共济、共同奋斗,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美好未来。

全国台联加强与台湾岛内同胞的联系,倾听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充分理解他们当家作主的愿望,帮助他们理解和认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大政方针,维护台湾同胞利益福祉。

全国台联推动海峡两岸交流交往,为前来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提供帮助和服务。全国台联发展同香港、澳门及旅居海外的台湾同胞及其社会团体的联谊关系,相互沟通,增进共识。

台联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简称“全国台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台湾各族同胞的爱国民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台湾同胞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全国台联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其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宗旨是:继承和发扬台湾同胞光荣的爱国爱乡传统,高举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旗帜,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紧密团结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在爱国统一的旗帜下,秉持 “两岸一家亲”理念,广泛团结联络台湾岛内、港澳和海外的台湾同胞,推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同心同德,为增进乡亲情谊和台湾人民福祉,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为坚决反对“台独”,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为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力量。

第二章 主要工作

第三条 团结依靠定居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协助他们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台湾局势;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参政议政,为祖国统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多做贡献;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法律和政策妥善处理;支持他们与岛内乡亲加强联系、密切往来、增进情谊。

第四条 团结凝聚常住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帮助他们了解和理解祖国大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协助他们在祖国大陆投资、求学、就业、兴办公益慈善事业,认真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推动逐步实现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团结和动员他们与祖国大陆同胞和衷共济、共同奋斗,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美好未来。

第五条 加强与台湾岛内同胞的联系,倾听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充分理解他们当家作主的愿望,帮助他们理解和认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大政方针,维护台湾同胞利益福祉。

第六条 推动海峡两岸交流交往,为前来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七条 发展同香港、澳门及旅居海外的台湾同胞及其社会团体的联谊关系,相互沟通,增进共识。

第三章 全国组织

第八条 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代表由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民主选举产生,也可以协商、特邀方式产生。代表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九条 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的职权是: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修改章程,选举理事,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 理事由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如代表会议提前或推迟召开,其任期相应改变。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职权是:贯彻执行代表会议的决议,向代表会议作工作报告;审议本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对会长、副会长的工作实行监督;在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增免个别理事。

第十一条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后任命。

第十二条 理事会可聘请特邀理事,一届一聘。特邀理事向本会提供咨询、意见、建议,应邀列席有关会议,出席有关活动。

第十三条 理事会可聘请港澳、海外和常住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担任名誉职务,一届一聘。

第四章 地方组织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台湾同胞联谊会的权力机构是地方各级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其理事和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分别由代表会议和理事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台联备案。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台湾同胞联谊会可参照本章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台湾同胞联谊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会徽为圆形,圆内是交握的双手形象,象征联谊、服务、团结广大台湾乡亲。会徽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第十七条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英文译名为“All-China Federation of Taiwan Compatriots”(英文简称“China Tailian”,英文缩写“ACFTC”)。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通过后施行,其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参考资料:

价值影响

全国台联围绕对台工作大局,广泛联谊台胞,热情服务台胞,紧密团结台胞,持续打造充满亲和力、凝聚力、感召力的“台胞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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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章程.台胞之家.2025-10-28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国台湾网.2025-10-28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简介.华侨大学台联.2025-10-28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爱企查.2025-10-28

1988年大事记.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2025-10-28

第七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京开幕.新浪网.2025-10-28

第九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京开幕 俞正声出席并讲话.新华网.2025-10-28

全国台联召开在京台生座谈会.台胞之家.2025-10-28

[重要会讯]第十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京闭幕 卢丽安当选全国台联副会长.微信公众平台.2025-10-28

“融情润心40年——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成立四十周年主题展”在京开幕.新华网.2025-10-28

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京闭幕 郑建闽当选全国台联会长.微信公众平台.2025-10-28

“铭记历史 捍卫成果 守护家园 共创未来”各界台胞庆祝设立台湾光复纪念日系列活动在北京举行.台胞之家.2025-10-28

全国台联简介.台胞之家.2025-10-28

【党史百年·百年瞬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华东交通大学.2025-10-28

吴学谦在第四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025-10-29

重庆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举行.人民网.2025-10-28

共创共享谋发展 交流交往促融合 ——全国台联第二届常住大陆台胞代表人士交流年会暨考察活动侧记.中央统战部.2025-10-28

全国台联第三十一届台胞青年冬令营开营.台胞之家.2025-10-28

全国台联第十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名单.新华网.2025-10-28

党组书记 副会长.台胞之家.2025-10-28

专职副会长.台胞之家.2025-10-28

专职副会长.台胞之家.2025-10-28

专职副会长.台胞之家.202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