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定势是指个体在认识过程中所具备的一系列主观能力,这些能力涵盖了个人的世界观、经验、知识以及意识、价值观、意志和情感等方面的因素。这一概念最初由苏联心理学家乌兹纳杰提出,他认为定势是主体的整体动力状态,即对积极行动的预备状态。
形成与发展
认知定势的形成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心理定势源于个体的意愿和动机,而经验定势则是在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思维定势的发展则依赖于系统的教育和训练。这些定势不仅作为行为准则和规范发挥作用,同时也作为一种内部驱动力和调节机制,影响着个体的信息选择和处理过程。
功能与特点
认知定势在个体的认知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既可以促进新信息的接受和新认识的发展,也可能成为阻碍认知发展的障碍。认知定势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尤其是价值观念方面尤为显著。当认知定势被固化时,可能会导致惯性和封闭的认知模式和思维方式,如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为了克服这种情况,需要不断地更新和重构认知定势,这可以通过扩展知识结构、完善思维方法来实现。这种更新并不是全盘否定原有的认知定势,而是有选择地继承和创新。